1、吴江区人民法院根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8年5月25日裁定受理对苏州市吴江特种电缆二厂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
2、2018年3月22日,吴江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18)苏0509破21号之四通知书。请债权人在2018年7月2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此外,通知中明确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6日13时30分,苏州市吴江区法院第十二法庭(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788号)。请准时参加,勿迟到。
3、苏州市吴江特种电缆二厂有限公司各位债权人:苏州市吴江特种电缆二厂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3月15日的债权表,请审核,如有异议,可于2019年4月2日前向管理人提出议异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