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仓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15日作出(2019)苏058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晟元集团有限公司对太仓中南昌茂服装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19)苏0585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清算组。
裁定书 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