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6日作出(2021)苏0591破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黄正国对苏州工业园区盛银投资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4月22日作出(2021)苏0591破15号决定书,指定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
民事裁定书 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