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30日作出(2021)苏0591破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赵亚屏对苏州杰宇康健身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1)苏0591破52号决定书,指定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
2、债权人应在2021年9月15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9月23日14点10分在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第21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人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债权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