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11月15日,昆山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0583破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温州迈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苏州厥德电子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苏州厥德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2、债权人应在2021年11月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申报邮寄地址:江苏省昆山市伟业路18号现代广场A座18楼,联系人:李亚军13862398126 林晓彬13912669737。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年1月7日9时30分召开,具体开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