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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沪江铜材实业有限公司

2022-01-10
详细介绍:

1、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6日作出(2021)苏0582清申10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上海浦东新区生资总公司对张家港市沪江铜材实业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1月10日指定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张家港市沪江铜材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裁定书    决定书


2、张家港市沪江铜材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伟业路18号MP现代广场A座18楼;邮编:215301;联系人:王吉15335253686]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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