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1日作出(2022)苏0506清申8号民事裁定书,受理高靖对江苏德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10月18日指定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江苏德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裁定书 决定书
2、江苏德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伟业路18号MP现代广场A座18楼;邮编:215301;联系人:方德培18662338792]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