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14日作出(2022)苏0505破申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思科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苏州微易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9月28日作出(2021)苏0505破18号决定书,指定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
2、债权人应在2022年11月18日前向苏州微易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昆山市开发区伟业路18号现代广场A座18楼,邮政编码:215300,联系人:李亚军、沙燕;联系电话:13862398126、18112975071)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2年11月29日13:00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现场召开或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最终方式具体由管理人另行通知,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