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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展示Case

苏州星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03-21
详细介绍:

1、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21日作出(2023)苏0509破申47号决定书,决定对苏州星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确定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与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苏州星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程婷婷为临时管理人负责人。


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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