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8日作出(2023)苏0509破申263号决定书,决定对江苏万宝房地产有限公司预重整,并指定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
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