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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姑苏园林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12-27
详细介绍:

1、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7日作出(2024)苏0505破申6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对江苏姑苏园林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4)苏0505破申63号决定书,指定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江苏姑苏园林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指定李亚军为管理人负责人。


裁定书    决定书


2、江苏姑苏园林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7日止向江苏姑苏园林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开发区伟业路18号现代广场A座18楼;邮政编码:215300;联系人:李亚军,联系电话:13862398126;林晓彬,联系电话:13912669737)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江苏姑苏园林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江苏姑苏园林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3月19日13:30分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秀路8号)现场召开或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最终方式具体由管理人另行通知,请各位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如系法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系自然人,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公告    债权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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