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根据周科的申请,于2017年3月21日受理对吴江市灵渝织造厂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普通合伙)所担任管理人。
法院受理破产裁定书
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2、2017年3月21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出具了债权申报通知书,请按照通知书写明之债权申报的相关资料,于2017年5月27日前向管理人书面提供,管理人亦提供了电子版的债权申报材料供各债权人下载。此外,通知中确定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7年6月9日13时30分,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三楼第十二法庭(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788号),请注意准时参加。
债权申报通知书
债权申报电子表格
3、根据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苏0509破2号之四通知书规定,债权人应在2017年5月27日前申报债权,如未在该期限内申报债权,管理人将视为逾期申报债权。
逾期申报通知书
4、经管理人调查,截止2017年5月18日,灵渝织造厂不存在尚未支付的职工债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17年5月25日止。职工从公示之日起7日内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联系方式:胡甜(13291091984)
关于吴江市灵渝织造厂职工债权的公示
5、2017年6月26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苏0509破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宣告吴江市灵渝织造厂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