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 明 财 税 大 讲 坛
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成立十四周年庆典系列活动之三
——江苏省国际税收监管重点及同期资料政策变化解析
高 端 课 程
邀 请 函
一、课程举办的背景
当前,国际税改已进入后BEPS( 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时代,国际税收规则的巨大变化和税收透明度的急剧增强对跨国公司的经营和税务机关的管理都带来极大挑战。江苏省国税局倡导税企之间合作遵从,发布《江苏省国税局2014-2015年度国际税收遵从管理规划》,《江苏省国税局2016-2018年度国际税收遵从管理规划》提出一些看法供企业关注,这也代表今后税局查税重点,值得企业税务业务负责人及早准备,调整现有作业模式缺点、管理税务风险。
二、课程预期受益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简称“42号公告”); 《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简称“6号公告”)的公告。
42号公告回应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BEPS行动计划第13项中提出的建议,对企业关联申报义务、同期资料管理、关联关系的认定、关联交易的类型等诸多核心内容作出了重大调整和修订,以此方式完成了对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修改。
42号公告在主体文档和本地文档中多次提到了价值贡献因素及价值链,比如在主体文档中在对企业集团业务进行描述时,要包括利润的重要价值贡献因素;并且披露企业集团内各成员实体主要价值贡献分析。在本地文档中,企业需要披露价值链分析,分析中应包括企业集团利润在全球价值链条中的分配原则和分配结果。此外,42号公告指出无论企业选择何种转让定价方法,均须说明企业对集团整体利润或者剩余利润所做的贡献。强调被调查企业处于不同经济环境的,应当分析成本节约、市场溢价等地域特殊因素,并选择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法确定地域特殊因素对利润的贡献,这对企业准备同期资料形成重大负担与挑战。
6号公告进一步明晰税务机关的调查调整程序、调整方法等相关工作内容,也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特别纳税调整相互协商的工作流程及内容。
6号公告吸收合并了多个相关文件,并进一步完善。其中,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适用的政策没有发生原则性变化。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七条将16号公告的相关内容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规定了企业与其关联方进行无形资产收益分配,以及企业与其关联方发生劳务交易支付或者收取价款等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应特别关注的是,6号公告明确数种情形,如果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已税前扣除的金额全额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值得企业特别注意。
本次课程将就新公告所带来的重大变化进行分析,并对企业合规应对规则变化提供简要指导。
为此,华明财税大讲坛特别诚邀国际税务著名专家举办本期培训。本期重点将采用“方法与操作结合”、“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并辅以提问、答疑、讨论、现场咨询等互动的交流方式进行。
三、课程主题内容
1、 国际BEPS( 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 介绍及说明
2、 BEPS中反避税打击重点
3、 国家税务总局对BEPS态度及回应
4、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对BEPS报告若干问题的关注和看法
5、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对跨国税源风险点提示
6、 跨境税收风险控制应纳入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趨勢說明
7、 转让定价同期资料准备應考慮中国特殊因素对利润的贡献的要求說明
8、 列为高税务风险的几种错配的内容分析
9、 税局特别纳税调查调整程序及企業應對
10、企业避免双重课税,申请启动相互协商程序
11、同期资料新内容要求及挑战
12、案例分析
13、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版)填报解析
四、课程主讲嘉宾
苏源昌老师:理道授权讲师,东吴大学商学士、中原大学财经法律研究所硕士;前台湾PWC转让定价专家;台湾移转订价研究中心创办人;ALTUS国际转让定价联盟创办人。苏老师的主要专业研究方向为国际税收,长期坚持转让定价咨询顾问服务的实际操作,参与创办ALTUS国际转让定价联盟,致力于帮助跨国公司准备转让定价同期资料及普及转让定价知识,并协助企业反避税应对及谈判工作,曾为上百家企业提供转让定价同期资料。近年来在台湾税务旬刊开辟转让定价专栏,协助会计师事务所与跨国公司面对日益严峻的国际税收环境,避免被双重课税。
翁 哲老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十余年各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税务咨询及审计从业经历,担任过多家知名中外资企业财税咨询顾问,对企业的相关涉税风险有极强诊断能力和风险规避筹划经验。在企业集团跨国税收和企业所得税相关涉税政策方面有深入研究和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会同华明跨国税收团队在2006年即开始对跨国税收进行深入研究和转让定价的实务操作(长三角区域最早一批介入跨国税收和转让定价研究与实务操作的专业服务团队),协助企业进行反避税的应对和谈判,已为数十家跨国性企业提供和辅导过转让定价同期资料的实际操作。
五、课程活动时间:2017年 4 月 19 日(星期三)上下午各一组
上午组时间:
08:30-08:55 活动签到
09:00-11:30 主题分享
11:30-12:00 咨询交流
下午组时间:
13:00-13:30 活动签到
13:30-16:00 主题分享
16:00-16:30 咨询交流
六、活动地点: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培训室
地 址:昆山市伟业路18号现代广场A座18楼
七、活动对象:按照文件规定需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主任、会计主任、及相关办税人员等。
八、课程形式:分组授课、互动交流、案例分析、专业建议。
九、学员人数:本次课程为高端培训课程,针对特定需求企业的相关高级财务人员,为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和达到良好的互动交流讨论效果,本次课程采用分组授课模式,即上午一组、下午一组,每组人员限额50名。
十、课程费用:本次课程免费,每家相关企业报名限额为两人。
十一、活动参会须知:
为保证活动顺利有序进行,会议由会务工作人员统一接受书面报名,上下午两组分别限额人员50名,报满截止。请参与活动的各企业于 4 月 1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回执书面回传至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务筹办组肖菲收,传真:0512-57593538,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华明邮箱hm@szhmcpa.com。会务联系人:肖菲。电话:0512-57553988-8907
转让定价课程—报名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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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分组(请在()打“√”): |
参加上午组( ) |
参加下午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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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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