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熟市人民法院根据常熟市碧溪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8月21日受理对常熟市盛星针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7年8月21日指定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
2、2017年8月21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出具了(2017)苏0581破21号之二通知书,请于2017年11月17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此外,通知中明确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24日下午13时30分,常熟市新世纪大道81号中汇戴斯大酒店。请准时参加,勿迟到。
3、根据常熟市人民法院(2017)苏0581破21号之二通知书规定,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7日申报债权。
债权人如未在该期限内申报债权,管理人将视为逾期申报债权。
逾期申报提醒
4、一债会之后有债权人补充申报,现管理人对债权表进行公示,请各债权人对债权表进行核查。
常熟市盛星针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审查说明 盛星债权表
5、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票。
表决票
6、盛星二债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
7、2019年1月4日,常熟市人民法院作出(2017)苏0581破23号之七民事裁定书,终结常熟市盛星针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
盛星终结裁定